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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送达检察建议 深化扫黑除恶成效
公开送达检察建议 深化扫黑除恶成效
2019-06-10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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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0

公开送达检察建议 深化扫黑除恶成效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被建议单位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存在违法过错或违法过错隐患,对被建议单位依法出具建议文书,

进行纠正或预防的法律监督工作方式。检察建议可以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开送达,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等案件,应当公开送达。】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强化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结合司法办案,积极参与对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促进有关单位堵漏建制、强化管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5月24日,该院针对近期办理的一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向盐池县大水坑镇人民政府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该院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和“两个一律”,在办案中发现,大水坑镇人民政府在对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基层组织建设、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社会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存在欠缺和制度漏洞,要求大水坑镇人民政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对村级集体资金和村民小组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群防群治氛围。公开送达过程中,检察人员宣读了《检察建议书》,对有关问题进行了举证说明,详细列举提出检察建议的事实和依据,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建议释法说理的效果。

 


   大水坑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表示,《检察建议书》提出的问题切中要害,具有针对性。镇政府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立即采取措施、即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切实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效果。

 

   此次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的有力之举。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主动聚焦社会矛盾、管理漏洞,不断延伸办案效果,积极参与对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综合治理,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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